邓小平手书“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
“华侨旗帜、民族光辉”这8个字是毛泽东主席对陈嘉庚一生所作贡献的高度评价。陈嘉庚不仅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名优秀的教育家,更是一位令人敬仰的爱国者。他把一生都献给了爱国兴学、救亡图存和振兴中华之大业,成为华侨的一代领袖和楷模,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尊敬。
2014年陈嘉庚先生诞辰1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曾给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回信时写道:“希望广大华侨华人弘扬‘嘉庚精神’,深怀爱国之情,坚守报国之志,同祖国人民一道不懈奋斗,共圆民族复兴之梦。”
中国的希望在延安
陈嘉庚的一生是闪耀着爱国主义光辉的一生,不论是倾资办学、创办实业,还是支援抗战、参政议政,无不体现出他始终以国家民族大义为重的深厚爱国情怀。
陈嘉庚虽身在南洋,但在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潮影响下,于1910年加入中国同盟会,领导爱国华侨开展救亡运动。后来,他创办《南洋商报》,号召抵制日货;组织“山东惨祸筹赈会”,募款赈济受难同胞;发动华侨筹款,支持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保卫上海。1938年,他又倡建“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被推举为主席,团结东南亚上千万华侨华人募捐巨款,支援祖国抗战。在他和南侨总会的宣传组织下,3200多名华侨机工(汽车司机及修理工)抱着必死的决心回国服务,在滇缅公路上抢运中国抗战急需物资。
1938年10月28日,时任国民参政员陈嘉庚给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的提案手迹(后精简修改为“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
在此期间,他还以国民参政员的身份从新加坡致电重庆,提出“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的著名“十一字提案”,并代表华侨界通电国民政府,抨击汪精卫的投降言论。
1940年,陈嘉庚怀着对国家民族前途的深切忧虑,率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回到祖国。在访问重庆后,他冲破国民党的百般阻挠到达延安,受到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到延安的第二天,他在朱德的陪同下前往杨家岭拜访毛泽东。后来,他在《南侨回忆录》中这样记述道:“下午四点钟,余与侯君乘车赴毛主席之约,到时毛君已在门外迎接。其住居与办事所亦是山洞,大小与余寓略同。屋内十余只木椅,大小高下不一,写字木桌比学生桌较大,系旧式乡村民用家私,盖甚简单也。”当时,毛泽东用来宴请陈嘉庚的是简单的几盘蔬菜和一碗鸡汤,他指着那碗鸡汤笑着解释,这是邻居老大娘知道他这里来了南洋的贵客特地送来的。毛泽东的勤俭朴素、平易近人,给陈嘉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延安考察的一周时间里,他与毛泽东、朱德就抗战、国共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谈,并参观了延安的学校和工厂,广泛接触了各界人士。短短几天的访问经历,使其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不禁感叹道:“在那里,人人平等,相亲相爱,有如兄弟。刻苦耐劳从事建设,成绩斐然……”“余观感之余,衷心无限兴奋,梦寐神驰,为我大中华民族庆祝也!”“中国有救星,胜利有保证,中国的希望在延安!”从此,他便坚定地选择了与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为国家和民族的复兴而奋斗终生。
1949年,毛泽东与陈嘉庚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前合影。
新中国成立后,陈嘉庚曾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等职务。回到祖国怀抱的他,怀着无限热情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之中。
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
陈嘉庚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同时也是一位毕生倾囊办学的教育家。他秉承“天下为公”的无私奉献精神,一生生活俭朴,但兴学育才则竭尽全力,十分热心。他办学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毅力之坚,为中国乃至世界所罕见,真正做到了“立志一生所获财利,概办教育,为社会服务”。
陈嘉庚虽身居南洋,却一直心怀祖国和家乡。他出生于福建省同安县集美社,17岁时离开故乡到新加坡,先在其父的米店工作,不久后便自己创业,凭借出色的商业头脑和管理才能,最终成为东南亚知名的企业家。他在目睹近代中国遭受的内忧外患,亲历海内外同胞受人欺凌的屈辱后,开始探求民族自强和复兴的道路,并清醒地认定“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从1913年开始,他在家乡集美先后创办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师范、水产、航海、商业、农林、国学等各类学校,形成了中国仅有的由个人独资创办的学村。
1919年,陈嘉庚决定在厦门创办一所大学。他怀着“为吾国放一异彩”的宏愿,回国拜访政府官员,请教学者名流,寻找校舍,聘请名师,并请来南洋知名华人林文庆出任校长。1921年,厦门大学创立,大量的投入让这所学校很快便初见规模,享誉学界。然而,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他的生意遭到重创,外国银行对其提出的条件是:只要停办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银行就可以帮助企业起死回生。陈嘉庚毫不犹豫就作出决定:“企业可以收盘,学校绝不能停办。”后来,他回忆起这件事时说:“有人劝余停止校费,以维持营业,余不忍放弃义务,毅力支持,盖两校如关门,自己误青年之罪少,影响社会之罪大。”于是,他卖掉自己名下的橡胶园和3栋别墅,继续支持厦门大学办学。1937年,为了厦门大学有更好的发展,他把学校无偿捐给政府,更名为国立厦门大学。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陈嘉庚为协助人民政府培养急需的建设人才,把晚年的大部分精力投入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扩大办学规模上。他把在上海、厦门和香港开设的集友银行所有股息和红利都捐献出来作为集美学校校产,并筹集880万元作为扩建资金。年近八旬的陈嘉庚不顾辛劳,亲自主持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的校舍扩建工程,每天拄着手杖步行巡视各处工地,“非疾风暴雨未尝一日间歇”。在其率领下,仅用了5年时间,厦门大学就先后兴建了包括建南大会堂在内的三十几幢楼房,建筑面积达6.2万余平方米。而从1950年至1965年,集美学校不仅修复了在战争中被毁坏的校舍,还临海建起多幢新校舍和相关设施,面积更是此前的3倍多,一个全新的集美学校瑰丽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据统计,陈嘉庚共创立和资助了海内外118所学校,一生用于办学的善款超过1亿美元。他不仅自身倾资兴学,还带动一大批仁人志士捐资办学,振兴中华,影响极为深远。
我自己所能者仅为诚、信、公、忠四字
陈嘉庚曾说:“无论个人、社会、国家、事业的发展,全赖‘忠诚信义’四字。”还说:“我自己所能者仅为诚、信、公、忠四字。”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他以诚立身,以信交友;重然诺,守信用;言必信,行必果。在经商、办学、社会活动等各个方面,处处表现出诚实守信的品格。他的一生是践履诚信美德的典范。
陈嘉庚“替父还债”的诚信故事,在华侨社会被传为美谈。1903年,其父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欠下高达20多万叻(lè)币的债务。当时,新加坡的法律规定“父债子免还”,但以信誉为重的陈嘉庚虽然经济拮据,却宣布“立志不计久暂,力能做到者,决代还清以免遗憾也”。他在白手创业、苦心经营,生意有了起色后,不顾亲友反对,花了许多时间和精力逐一找到债主,到1907年,连本带利还清了其父所欠债务。他“一诺千金”的故事迅速传遍东南亚,成为新加坡华人商业史上的佳话。
陈嘉庚把“诚”看作其创办实业的价值观念,还将诚信经营原则写入公司章程,强调“商人亦有商人之道德”。他对待产品价格的原则是“门市零售定价不二,以昭信用”,认为“货真价实,免费口舌;货假价贱,招人不悦”,严格规定“货品损坏,买后退还,如系原有,换之勿缓”,并强调“品质精究优美,则畅销自然可期,良好之成功必矣”。他始终坚持为顾客负责的态度,严把质量关,要求公司生产的各类胶制品出厂前必须经过多道工序检验,完全合格才能销售。正是因为该公司诚信经营,质量过关,其产品才成为人们所信赖的品牌。
陈嘉庚的诚信精神还表现在他的正义气节上。抗战时,他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不顾蒋介石和国民党集团的威逼利诱,在信中写道,“余凭良心和人格说话,绝不指鹿为马”,尊重事实,明辨是非,不畏强暴,坚持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为重,不负所托,历时8个多月、横跨半个中国15个省份,把自己的真实感受和客观情况公之于众,让千万华侨了解实情,也正因这种坚持,让其赢得了华侨的信任和拥戴,挫败了国民党抢夺南侨总会领导权的企图,维护了侨社团结。
陈嘉庚一生非常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集美学校的“诚毅”校训,厦门大学的“止于至善”校训,既凝聚着他对全体师生的殷切期望,也是其人格精神的写照。“诚则人敬,信则誉满。”他事业的成功,华侨领袖地位的确立,都与其诚信重德的崇高精神是分不开的。
虽为社会守财,无为之费一文宜惜
陈嘉庚俭朴自律、公而忘私的品行更为世人所称道,虽为华侨首富,但崇尚务实、节俭。他在捐资救国、办学助学上毫不吝啬,在生活上却非常俭省朴素,常说:“虽为社会守财,无为之费一文宜惜。”为了抗日筹赈,他坚持“常月捐,至战事终止,每月国币贰千元”,而当时他所经营的企业已经收盘,自己每月花费还不足2元。
1940年,陈嘉庚率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在回国考察前是作了充分考虑的。为减轻战时国家负担,避免接待浪费,他要求成员回国时自备生活用品和费用。在重庆,当他听说国民政府拨款8万元法币作为接待费,并安排最好的旅馆给慰劳视察团住宿时,深感不安。第二天,他就在报纸上刊登启事:“闻政府筹备巨费招待慰劳团,余实深感谢。然慰劳团一切费用已充分带来,不欲消耗政府或民众招待之费,然实践‘新生活’节约条件,且在此抗战艰难困苦时期,尤当极力节省无谓应酬。”他谢绝了国民政府的安排,除了汽车接送外,一切自费自理。
1950年,陈嘉庚回国定居后,居住在早年建造的二层小楼上,穿的衣服是反复缝补的旧衣裳,吃的饭是地瓜稀饭配小菜,用的是褪了色的老旧家具,就连坏掉的瓷杯也舍不得扔掉,将其作为“蜡烛台”来用。当时,人民政府给他每个月的工资是500多元,而他除每月留下15元作为生活费用外,剩下的全部用于学校建设。有一次,陈毅到厦门集美拜访他,炊事员买了一斤糖果用来招待客人。在陈毅一行用完餐离开后,他对炊事员说:“首长最多尝尝一两颗糖果,不像小孩子好吃一颗接一颗吃个不停,买二角钱就足够了。”
陈嘉庚一生节俭。他在生前留下遗嘱,去世后其财产不留给儿孙,把300万元存款全部捐献给国家,同时还不忘叮嘱把集美学校办下去。他曾说:“个人少费一文,即为吾家多储一文,亦即为吾国多储一文,积少成多,以之兴学。”他用一生践行了这句话。
1961年8月12日,陈嘉庚因病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留下了三个遗愿:一是将自己的遗体运回故乡;二是让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继续存在;三是实现祖国统一、收复台湾。
“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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