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日前,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了《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从11月30日到12月6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工作安排是,11月下旬,民政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对2020年全国“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2月1日“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联合举办“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可邀请有关部门、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代表发言,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等形式开展。将山东省民政厅、司法厅在济南市历下区举办的活动作为全国主场活动,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可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11月30日—12月6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应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宣传内容,针对社区居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问题,综合采用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群众讲法治课,普法小分队“进社区、入家庭”,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社区巡回法庭现场说法,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法治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方案强调,民政部、司法部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和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区报等部属媒体对“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地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地方媒体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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