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置顶】《梁亮胜侨界科技奖励基金》章程
  • 时间:2014-06-16
  • 来源:湖北省侨联
  • 作者:湖北省侨联
                       
    一、宗旨: 
    《梁亮胜侨界科技奖励基金》是根据丝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梁亮胜先生希望尽快实现祖国四个现代化的爱国思想,个人捐资委托湖北省侨联建设的专项基金(今后将逐年追加基金)。旨在奖励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侨界知识分子,鼓励湖北省广大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为祖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为振兴中华,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梁亮胜侨界科技奖励基金》设理事会,在湖北省侨联的领导下,开展有关奖励活动。 
    理事会设永久理事长一人,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二人、理事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并聘请名誉理事长、顾问若干人。 
    理事会主要任务是根据《梁亮胜侨界科技奖励基金》的章程,制定、修改评奖条例、评奖办法、评审奖励名单等有关事宜。理事会设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常设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理事会组成人员由省侨联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名誉理事长和顾问由理事会聘请国内外知名人士担任。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三、奖励范围: 
    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湖北省侨界知识分子在科研上有发明创造,并做出突出贡献;技术进步上取得重大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并经理事会审评认定的归侨、侨眷。 
    四、奖励基金管理及其使用: 
    《梁亮胜侨界科技奖励基金》由湖北省侨联负责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梁亮胜先生的监督。 
    五、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梁亮胜侨界科技奖励基金》理事会,修改权属于湖北省侨联常委会。 
    (二)理事会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武昌水果湖路272号湖北省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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