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侨联
关于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侨联,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
近年来,全国各级侨联组织和侨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扎实推进侨联改革和各项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推动侨联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各级侨联组织和侨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新时代新征程建功立业的热情和奋斗精神,不断开创侨联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侨联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侨联等60个单位“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于丽玲等40名同志“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授予“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国各级侨联组织和侨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立足“两个大局”,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侨联
2023年8月25日
武汉市侨联
黄石市侨联
十堰市侨联
宜昌市侨联
襄阳市侨联
鄂州市侨联
孝感市侨联
荆州市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