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荆州市侨联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 “检侨合作”机制
  • 时间:2023-10-26
  • 来源:湖北省侨联
  • 作者:湖北省侨联

(荆州市侨联 肖任平)近日,荆州市侨联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检侨合作”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标志着荆州市在推进涉侨检察工作,完善“检侨合作”机制建设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是全省第一个确立“检侨合作”指导性意见的地级市。

《实施办法》明确了“检侨合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保护,精准开展涉侨民事检察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涉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妥善办理涉侨信访申诉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案件会商协商机制,建立案件会商协商机制,建立联合调研宣传培训机制等七大方面。

图:荆州市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熊毅(左一)与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马俊镠(右一)商谈检侨合作

在具体操作上,《实施办法》确立了探索建立检察官联系重点侨资侨属企业制度,推进在重点侨资侨属企业建立“检侨驿站”;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与侨联建立涉侨案件信息报送、处理反馈机制;准确适用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妥善办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侨企,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走访调研和书面调研等贴合实际的工作内容。同时,为便于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和人民检察院掌握和操作,《实施办法》在附件中提供了全市重点侨资侨属企业名单、涉侨有关名词解释、检察工作有关名词解释。

图:荆州市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熊毅(右一)与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马俊镠(右二)就“检侨合作”文件进行现场磋商

《实施办法》的出台让荆州市各级侨联组织在检察领域有了抓手、有了载体、有了可操作可对接的机制,是市侨联和市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最新成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荆州市营商环境、有利于依法平等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侨联工作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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