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省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时间:2017-02-24
  • 来源:湖北省侨联
  • 作者:湖北省侨联

 

       

        根据鄂财预发(2017)4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等事项要求,现将我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在我会门户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先争优,追求卓越,做好归侨侨眷的政治引领工作,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2、围绕我省经济、文化建设,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湖北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及在鄂投资服务。
3、参与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律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5、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二)基本情况
我会现有行政编制人数24人,目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另聘用合同工2人;在职人员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3人、正处级7人、副处级6人。退休人员15人,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5人、处级5人。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及上下年度变化
2017年我会预算收入总额116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89.21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其他资金-实拨账户结余资金77万元,列“其他上年结转”科目,用来弥补项目和医疗等支出的不足。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经费811.21万元,其中行政在职人员经费603.38万元(含事业定额补助33.6万元),退休人员经费67.94万元,公费医疗补助21.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7.92万元;一般项目经费278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总额1169.21万元,基本支出811.21万元,项目支出358万元。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支出603.38万元,退休人员支出67.94万元,公费医疗支出21.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7.92万元(含新增资产配置8.37万元);一般项目经费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8万元,其他资金80万元)。
2017年预算与2016年预算差异主要在于人员经费有所增长,一是住房公积金年中普遍进行上调和补缴;二是随着工资总额变动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和奖励性工资都随之增加;三是正常调标晋级晋档等。项目支出经费不变。
(二)机关运行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会2017年日常公用支出117.92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编制口径参照《省财厅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6]31号)。其中政府采购预计12.37万元,分别为新增资产配置8.37万元和公务用车保险和维护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根据近几年来的经费支出情况和2016年我会“三公”经费预算数,按照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各省直预算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各经济科目数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单位近年预决算数的要求,我会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34.5万元(其中财政性拨款24.5万元),上年数34.5万元;自公务用车改革后,我会近两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大幅缩减,2017年预计安排12万元,上年数12万元;会议费18.25万元(根据鄂财行一发[2016]52号《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通知,会议费标准提高),上年数10.25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上年数6.2万元。综上,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合计数70.95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我会为当年的存款利息收入及个人所得税“三代”管理费收入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我会为2016年年底按财政部门要求结转金额。
(四)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安置等方面的支出。我会主要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我会主要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我会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数据。

 

                         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

 

 

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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