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通山县侨眷万旺生,因患肝硬化腹水、丙型肝炎、脾亢等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妻子无固定工作,为治病欠下大量外债,家庭比较困难。按照《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扶贫帮困基金使用办法》,由咸宁市侨联申请,经省侨联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万旺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民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3日。
湖北省侨联扶贫帮困基金理事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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