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采购公告
  • 时间:2018-11-09
  • 来源:湖北省侨联
  • 作者:湖北省侨联

       根据工作需要,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对干部档案数字化系统建设及加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干部档案数字化系统建设及加工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

-

2

服务器操作系统

1

-

3

数据库软件

1

-

4

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

1

-

5

台式电脑

1

-

项目工期(日历日)

60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 17:00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可向公告中的联系人索取。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六、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采购小组根据征集报名情况组织谈判,不少于三家。

(二)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三)报名方式:

在公示期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填写《供应商报名表》,提交报名表至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027-87271090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72号

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干部档案数字化系统建设及加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

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提供的

报名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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